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5-04-15 13:14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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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8633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区教育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5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以户口本首页盖章派出所为准)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居住证(以居住证办理的派出所为准)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电子居住证可以使用)。

(三)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四)驻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时间安排

我区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批次:

(一)网报时间

2025年4月17日—4月3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8:30-17:30。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5年4月18日—4月30日(有效工作日8:30-11:30,14:3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

现场确认受理地点1.社会人员: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磁湖高新大楼505室);2.区内高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人员所在高校

第二批次:

(一)网报时间

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8:30-17:30。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5年6月17日—6月20日(有效工作日8:30-11:30,14:3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受理范围在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师范生,且于2025年6月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人员

现场确认受理地点申请认定人员所在高校。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认定。

(二)学历标准

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和《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省人民医院终检,相关费用自理。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五)其它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账号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特别提示: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变。申请人可自行在个人信息中心进行信息维护,姓名有变更的,申请人需到个人信息中心的实名核验页面进行修改,再次点击“实名核验”。如果实名核验通过,姓名同步修改成功。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二)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提示: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考试类型”选择“统考”;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

)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特别提示:自2024年开始,核验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系统升级还兼顾到账号登录界面优化、全程网办材料上传个性化选择功能及上传材料环节前置、个人照片上传处理功能优化等。相关内容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常见问题”了解。

)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打开的页面中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签名”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特别提示: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录账号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确认点,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磁湖高新大楼505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在系统中打印1份A4幅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右上角空白处写明“申报信息本人已确认无误”并签字),同步报送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人为修饰或处理的照片无效。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特别提示:1)体检表要求A4幅面正反面打印,表内个人基本信息应填写完整,在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需与办证、网报照片一致),照片压角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后,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否则体检结果不予认定。体检表中每个项目均须完成检查,并有明确检查结论和清晰医师签名。体检表最后的“体检结论”处须有“体检合格”结论,并由负责医师签名,“体检意见”处有“体检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未写明体检结论不予认定。(2)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黄石市中心医院)完成体检。黄石市中心医院体检咨询电话:6288795。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通过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6.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需提交,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8.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限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9.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请申请人及时联系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六、证书领取

2025年7月31日到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磁湖高新大楼505室领取。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4-6390938。

、其他事项

1.关于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请申请人认真查阅鄂教资〔2008〕9号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如果申请人因师范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不清或理解有误,造成现场确认不通过,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已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如再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除提交此次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底端“备注”栏写明“某年某月曾取得过何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附件:

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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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