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条、《黄石市行政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制度》第四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申请获取。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黄石市行政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制度》第四条规定: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其中第23项所列的政务信息,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不受免予公开的限制;

45项所列的政务信息,如果公开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并且公开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

二、申请受理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金山大道189号磁湖高新政务服务大厅1楼导办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6393795(区政数局);

  传真号码:0714-6398001;

  邮政编码:435000;

  电子邮箱:kfqtsqwz@163.com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公民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应准确填写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以便回复。《申请表》中标注*为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电话形式向受理机构提出当面申请。受理机构受理时,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处理

1)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登记表要注明受理件序号、受理时间、受理内容、受理责任人、回复时间、回复方式、回复满意度等事项。

3)答复

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属于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⑥对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⑦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