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9 17:12 来源:  

公报标题2020年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主办单位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总号 期号
公报年份2020年

目录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公开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申请事项,主动公开本部门本领域相关政府信息,有力保证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推动了本单位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单位主要职责

部  门: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办公电话:0714-6398053

局长:黄明葵

部门职责:

1.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依规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拟定和执行区级与乡镇(街道、管理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受管委会·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依据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草案,依法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批复区直各预算单位、乡镇(街道、管理区)各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

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的一体化。

4.组织制定区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定和执行区级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订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6.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7.依法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制定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8.依法制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区政府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辖区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加强债务管理工作。

9.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职能转变

1)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管理区)财政体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4)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有关金融政策。研究和分析本区金融运行情况,负责金融产业发展、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的政策研究,拟定全区金融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金融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牵头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推进本区资本市场建设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二)单位机构设置

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由本级及纳入预算管理的二个二级事业单位(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和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中心)组成。

(三)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15条,依申请公开代理记账许可证发证信息2条。

(四)公开渠道

通过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门户网站和湖北政务服务网站发布和更新相关公开信息。

(五)单位其他信息

办公地址:黄金山开发区管委会东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714-6398053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3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6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2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6.53073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信息类别有待细化和规范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不断增强财政公开信息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