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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住院楼装饰装修工程违法行为的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3月21日,我局收到《关于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后期建设工程项目涉嫌转包导致欠薪问题的移交告知书》〔2022〕79号,反映“罗波、刘红文等人投诉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后期建设工程项目拖欠28名农民工工资224750元,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分包单位湖北江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将装饰装修工程肢解后转包给天津南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问题,我局迅速展开该项目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调查工作并进行了立案处理。现将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后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黄石市众邦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七局),监理单位为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合同总价暂定4.5亿元,工程内容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除已经发包项目外的后期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净化工程、弱电智能化、综合节能、太阳能热水系统、室外景观及市政工程等。其中,装饰装修工程总费用暂定1.26328亿元,项目开工时间2020年9月20日。目前,项目基本完成。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七局在该项目进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其中将绿化、弱电、净化工程等十三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为方循建设(湖北)有限公司和湖北江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江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MA49CLX723,原法人吴国栋,现法人祝华,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和劳务资质。
总承包中建七局与劳务分包单位湖北江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主要为装饰装修工程,范围为感染楼、住院楼,共计建筑面积约184776㎡(此次装饰装修内容不包含专业医疗部分约1.6万㎡),在原土建总包单位完成的施工界面上开始二次装饰装修的施工,暂定价款3085.7861万元,附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劳务分包单位湖北江满公司与天津南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南中装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5MA06FB7RXH,法人陈学军。)签订住院楼7-12层劳务分包合同,主要为装饰装修(不含油漆)施工,合同价款549.0252万元,附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劳务分包单位违法情况
1.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湖北江满公司将装饰装修劳务分包工程再分包给无专业承包和劳务资质的天津南中装饰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价款549.0252万元。从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3月16日,由湖北江满公司向天津南中装饰公司分七次转账劳务费、工程款共计131.4万元,其他余款正在结算之中。
2.违法所得情况:2022年5月22日,经安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AHJY22-05-22-01审核咨询报告显示:中建七局与湖北江满公司在工程分包按签订的合同总额计算,该部分工程造价为5250814.52元,湖北江满公司与天津南中装饰公司在工程再分包按签订的合同总额计算,该部分工程造价为5197117.36元。因此,湖北江满公司在工程在分包过程中获利53697.15元,即为违法所得。
3.违法认定:劳务分包施工单位湖北江满公司违法分包给天津南中装饰公司施工。
4.违法依据: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依据《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三、有关处理情况
黄石市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后期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处理情况如下:
对劳务分包单位湖北江满公司作出伍万肆仟玖佰零贰元伍角贰分整(54902.52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伍万叁仟陆佰玖拾柒元壹角伍分整(53697.15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黄石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黄建〔2019〕76号文要求,现我局对施工总包单位中建七局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的行为以及劳务分包单位湖北江满公司违法分包的行为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各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禁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格按照分包管理规范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管理规定,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自查,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