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湖北朗昕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湖北朗昕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因环评单位发生变更(原武汉四海同方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现阶段委托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生产车间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环评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朗昕生化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改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黄金山工业新区鹏程大道81号
建设规模:年产丙酮酸乙酯150吨、丙酮酸甲酯50吨、三乙酰氧基硼氢化钠10吨、氯卡色林盐酸盐1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朗昕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黄金山工业新区鹏程大道81号
联系人:程锐
联系电话:18271622895
电子邮箱:908895459@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40号葛洲坝太阳城5栋5层02室02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7- 81818660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评价委托、现场初步踏勘、资料收集、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因子筛选、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汇编、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报告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补充修改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调查表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人,本项目公众意见表需反映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湖北朗昕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