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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开发区·铁山区城管执法局编制了《2020年开发区·铁山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面向社会公众公布202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等六个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意见建议,请与开发区·铁山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189号,邮编:435000,电话:0714—6390619)。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区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问题,结合城管领域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各科室职责,指定专人负责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同时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
三是回应群众关切。树立及时有效回应群众关注问题的理念,突出重点做好回应,做到及时发布、诚恳回应。同时,通过12345公共服务平台、下沉社区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促进社会公众对城管领域动态了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0 | 0 | 3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3 | 0 | 4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2 | 0 | 43 |
行政强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5.23324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公开意识不够。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对政府信息工作的了解不足。2.专业知识缺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不专业,缺乏专人负责,培训不够、业务水平还不高。3.实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覆盖性不够,信息的便民性、实用性还不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改进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强化督查考核,保证信息公开质量,促进工作有效开展。2.加强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同时,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3.落实公开制度。把开展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不断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发区˙铁山区城管执法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