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开发区·铁山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黄石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开发区·铁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流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保密性。
(三)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应公开尽公开,并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进行自查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4条。其中,政策文件类2条,通知公告类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412185.6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开发区·铁山区科技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开发区·铁山区科技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开发区·铁山区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为: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还存在按照要求公开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等情况。二是信息编写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强化督查考核,保证信息公开质量,促进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将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落实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把开展信息公开与实际工作联系起来,不断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发区·铁山区科学技术局无需要报告事项。
开发区·铁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