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28号问题,我区高度重视,认真推进问题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切实加强重要湖泊的污染综合防治。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重要湖泊的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力度,改善湖泊水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湖泊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湖泊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湖泊保护联席会议,加强湖泊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查处涉湖违法行为。
2.制定大冶湖、保安湖、磁湖、网湖等湖泊的保护规划、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修复方案,积极推进实施大冶湖、保安湖、磁湖、网湖等综合治理工程,改善湖泊水生态环境。
3.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提升河湖和水利工程管护水平。确定重要湖泊生态水位保障目标,保障湖泊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湖泊生态功能。
4.编制与调整湖泊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湖泊水功能区划,加强湖泊水污染源监管,建立湖泊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入湖污染物、入湖河道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入湖排污口监管,严格涉湖排污口的设置和审批监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排污口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5.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动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设施,指导粪肥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环评不达标的养殖场,保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配套设施稳定运行,严禁禁养区规模化养殖场“死灰复燃”或新增规模化养殖场,严禁畜禽粪污直排入湖。
6.加快推进城镇二三级管网建设和管网缺陷查改,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黑臭,实现“长制久清”。
7.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强湖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湖泊周边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及转运处理,严防生活垃圾直接入湖,提高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水平。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建立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根据领导分工及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完善区级河湖长及督导部门,区主要负责人任大冶湖开发区·铁山区区级湖长,沿岸汪仁、大王、太子、金山、章山5个镇街27个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相应任镇、村级湖长,落实管理保护责任;组织召开全区农业农村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河湖长制工作,印制《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长职责、巡查、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2.完善河湖管护机制。配合市水利和湖泊局完成大冶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全面完成辖区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河湖管控空间进一步明晰。完成新一轮“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5年)编制,实施大冶湖健康评价,强化河湖水质监测预警,针对河湖问题短板,稳步推进整改完善。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河湖岸线巡查管护,推进河湖“清四乱”,协调解决大冶湖臭死鱼、围网等问题整改。
3.部门联动抓源头治水。农业面源污染方面:实施围网拆除、畜禽禁养治理措施,对大冶湖养殖围栏、围网实施全部拆除,共拆除围栏、围网面积62897.25亩;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划定,关停禁养区畜禽养殖场207家。常态化开展围网拆除、畜禽禁养“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污水收集处理方面:大冶湖北岸企业工业污水及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经市政管廊进入汪仁污水处理厂和山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完成汪仁污水处理厂、山南污水处理厂扩能工程,将大冶湖北岸区域工业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到每天6万吨、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到每天5万吨;大冶湖南岸“两镇一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区域内生活污水经市政管廊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截污治污方面:开展管网排查整治。今年累计完成疏通淤堵管网约202.89公里,清掏渣泥杂物约208立方,抢修管网渗漏、破损、塌陷等问题13处;开展入湖排口整治。我区共有入湖排污口19个,已完成整治7个,今年整治任务9个,目前9个排口已完成水质监测,下步将通过推广综合养殖技术、排口清淤等措施开展整治工作。
4.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完成大冶湖磊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大冶湖相关入湖口进行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完成大冶湖程家湾退垸还湖,还湖面积0.38平方公里,岸线整治1.3公里;实施完成大冶湖南岸8条港渠24公里治理任务;启动实施入湖重点港渠兴隆咀港、后背港(林家湖港)治理和柏树咀港改造项目,目前兴隆咀港、后背港已进场实施,柏树咀港汛后即将进场;启动增发水利国债项目磊山港、石家湖港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目前施工单位正在加紧实施中,以上入湖重点港渠治理项目完工后将累计清淤疏浚22公里。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黄金山科技园金山大道189号)。
联系电话:0714-639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