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信访件清单,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第二轮省环保督察无销号台账信访件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中涉及我区的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中41号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清单
开发区太子镇振兴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未按修复方案要求建设防洪、排水、车辆冲洗设施,削坡作业扬尘明显。
二、整改目标
施工时做好各项环保措施保障工作,按要求建设防洪、排水和车辆冲洗设施。
三、整改措施
(一)按环评要求设置洗车槽、冲洗池,避免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施工过程中加强防尘抑尘降尘措施,增加雾炮喷洒频次。
(二)督促施工方采取多种手段加快推进施工进度,早日完工验收。
四、整改情况
(一)落实环保督察整改措施。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我区组织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环保“六个百分百”,按矿山修复工程环保管控措施要求设置了洗车槽、冲洗池等降尘设施,增加了雾炮喷撒频次。按修复方案设计要求建设了截水沟、排水沟等防洪、排水设施,提升修复区域水土保持能力。
(二)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我区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太子镇振兴采石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采取客土喷播和覆土绿化方式对废弃矿山实施生态修复,修复后新增林地83.39亩,新增建设用地37.14亩。2024年1月,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已全面完工并通过开发区工程初步验收,2024年10月16号,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省序41号交办件进行市级别验收,认为已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验收合格。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0714-6393525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