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中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信访交办件》(以下简称“交办件”)中涉及我区的相关整改工作,目前交办件(D3HB202405160032)号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大冶湖堤园博园段有牛群在湖堤及湖心岛散养,破坏生态环境。
二、整改目标
1.杜绝大冶湖禁养区养殖行为;2.强化工作举措;3.压实部门单位责任;4.加大日常监管;5.设置警示牌。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1.5月17日14时30分我区已将 8头牛迁移至可养殖区汪仁镇庆洪村圈养,并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了清扫和消杀。2.进一步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农户将畜禽进行圈养,宣传做好畜禽养殖环保措施,严禁在大冶湖周边进行散养或放牧。3.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安排城管、畜牧等部门对大冶湖堤岸沿线进行常态化执法巡查,做好大冶湖核心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4.在大冶湖堤园博园段及湖心岛等区域设立提醒公示牌,提出严禁放牧要求,并公布监管部门及镇村投诉电话,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黄金山科技园金山大道189号)。
联系人:张翼,联系电话:0714-6398094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