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对《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呈请审批黄石某训练基地“5·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5月26日对该起案件进行了结案处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2〕14号)以及《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黄开铁安办〔2022〕11号)等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5年10月14日成立黄石某训练基地“5·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分局、区总工会、区建设局以及金山街道等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委托熟悉相关业务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评估组以该起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进行细致梳理。评估组听取了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由事故责任单位对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由有关单位给予处理的责任人员均被给予了相应处理:撤销陈某舟项目经理职务;撤销陈某海副总经理职务,并解除其劳动合同。
(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区应急管理局分别对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林(负有领导责任)处以上年度年收入40%的行政处罚,对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海(负有管理责任)处以上年度年收入20%的行政处罚,两人行政处罚款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收缴到位。
(三)事故责任单位处罚情况
2024年12月10日,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有主体责任)处以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款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收缴到位。
(四)有关部门、单位、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建设局及其分管安全负责人、金山街道分别向区安委会作出了书面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湖北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管委会、区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同时依据报告要求对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一是选优配强关键岗位人员,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关键管理岗位进行了人员优化,做到持证上岗,同时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予以考核,施工作业前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告知事项。三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班组及个人出具处罚通知单并在安全例会上通报批评。
2、区建设局向辖区各建设项目印发了《加强建设工程领域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通知》,同时加强建筑领域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力度,有检查有记录。金山街道针对辖区建设项目建立“一户一档”,加强了对辖区建设项目属地管理力度。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尚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选优配强关键管理岗位人员,严格做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人员资质管理,对“架子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落实资质管理要求,坚决杜绝无资质冒险违章作业。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行业部门、属地政府要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一是各单位均能依据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二是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建议,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均得到了一定提升。
黄石某训练基地
“5·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评估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