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6日,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对《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呈请审批某科技有限公司“1·1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3月29日对该起案件进行了结案处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2〕14号)以及《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黄开铁安办〔2022〕11号)等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4年11月5日成立某科技有限公司“1·1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经信局以及汪仁镇等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委托熟悉相关业务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评估组以该起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进行细致梳理。评估组听取了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属地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由事故责任单位对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由有关单位给予处理的责任人员均被给予了相应处理:林某被扣除安全绩效2000元,徐某被扣除安全绩效2000元。
(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2024年3月8日,区应急管理局对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明(负有领导责任)处以上年度年收入40%的行政处罚,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收缴到位。
(三)事故责任单位处罚情况
2024年3月8日,区应急管理局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负有主体责任)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收缴到位。
(四)有关部门、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发生后,汪仁镇政府向管委会、区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某科技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一是加强员工培训,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纳入员工培训内容,严格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梳理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了制度上墙,并在风险点处设置了“当心机械伤害”“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警示标识。三是注重本质安全,对造型机检修观察门加装安全联锁装置,实现了造型机设备本质安全。
2、汪仁镇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检查力度,每月轮动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了企业全覆盖,年度下达整改指令2000余条,结合本次机械伤害事故,重点对辖区内企业机械联锁保护装置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督促整改。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尚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按计划严格落实员工培训制度,同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设备本质安全,对人员可能进入的运动设备加装联锁或隔断设施,确保现场本质化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一是各单位均能依据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二是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建议,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均得到了一定提升。
某科技有限公司
“1·17”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