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某学院“8·23” 一般触电事故评估报告

日期:2026-04-27 18:36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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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40005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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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4日,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对《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呈请审批湖北某学院“8·23”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2月8日对该起案件进行了结案处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2〕14号)以及《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黄开铁安办〔2022〕11号)等有关规定,区安委会办公室于2024年11月5日成立湖北某学院“8·23”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分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建设局以及汪仁镇等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委托熟悉相关业务的专家参与评估工作。评估组以该起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进行细致梳理。评估组听取了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行业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对相关人员处理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由有关单位给予处理的责任人员均被给予了相应处理:徐某俊被给予停发三个月工资处理,高某被给予扣除6000元工资处理,王某斌被解除劳动合同。

(二)事故其它相关单位处理情况

区建设局对湖北某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某建设公司以及湖北某管理公司给予了集中约谈处理,提出了后续相关工作要求。湖北某学院禁止武汉某建设公司参与学校建设工程投标1次,禁止湖北某工程有限公司参与学校建设工程投标1次。

(三)责任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11月24日,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北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某兵(负有领导责任)处以上年度年收入40%的行政处罚,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收缴到位。

(四)事故责任单位处罚情况

2023年11月24日,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北某工程有限公司(负有主体责任)处以3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已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收缴到位。

(五)有关部门、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事故发生后,区建设局、汪仁镇分别向管委会˙区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区安委会对区建设局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处理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事故发生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一是配备了企业安管人员及专业电工且人员均取得了相关证照。二是完善了临时用电和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操作,三级电源箱使用漏电保护器,线体外壳采取接地保护措施,临时电源线按要求进行架空敷设,沿地面敷设的均采取了防踩踏防护措施。三是强化了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承包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了双方安全职责,完善了风险辨识体系,建立有《临时用电危险源清单》,现场安全管理力度得到加强。                               

2、区建设局聘请第三方对辖区建筑施工项目进行6轮滚动式排查,共排查出隐患1525项,检查出的问题均有整改闭环,共下达4项停工整改通知书。汪仁镇聘请专家对辖区内建设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工地31家,发现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40项。

四、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在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尚存在一定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务必确保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持证上岗,掌握必要安全基础知识落实。二是要强化外包管理,及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三是加强台账管理,将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

(二)进一步加大现场巡查力度,针对建设项目环境复杂,人员交叉作业多、临时用电频繁等特点,务必加大作业现场巡查力度,对违章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一是各单位均能依据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二是各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建议,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均得到了一定提升。

               湖北某学院

             “8·23”一般触电事故评估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