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勤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村社区新潘会、铁山铺自然湾庭院灯供电及费用保障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单位立即行动,主动与市路灯管理中心、市城执委进行对接。经了解,根据市城执委关于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和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特别是近期印发的《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9《路灯照明品质提升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要“以保障路灯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切实提高路灯照明品质为目标,全面整治全市城区主次干道、支路等市管路灯电源及相关线路中私自从路灯配电箱、杆体、检修井等设施搭接电源的行为,构建路灯电源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杜绝私搭乱接复接或新增现象。”这一规定对保障公共用电安全、规范城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妥善解决新潘会、铁山铺自然湾居民夜间出行照明问题,我中心与社区协调,支持新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筹措资金,将原有用电庭院灯逐步改造为太阳能路灯。争取将符合条件的区域纳入后续的微改造或民生实事项目计划中,分批次、分步骤予以解决,切实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