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关于开展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的
通 知
辖区各基层医疗机构:
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计划对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放射诊疗安全防护情况及中医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放射诊疗安全防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检查时间
2026年4月-11月,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
三、检查人员及具体安排
本次检查将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抽查对象库中涉及抽检事项的经营单位按照一定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每次检查任务中,涉及部门需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抽取1-2名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具体安排为:
序号 |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比例(按信用风险结果) | 抽查频次 | 计划任务实施时段 | 实施机构联络人及方式 | 备注 |
1 | 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抽查 |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建立及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处置处置情况 | 辖区医疗机构及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 | 区卫健局 | 区卫健局 | A类:≤5% | 1次/年 | 9-10月 | 区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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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环境污染防治,检查处置单位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运行及环评落实情况 | 区生态局 | 区生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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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登记事项检查,核实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 | 区市监局 | 区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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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 | 中医医疗卫生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是否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 辖区中医医疗机构 | 区卫健局 | 区卫健局 | A类:≤5% | 1次/年 | 6-7月 | 区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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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 区医保局 | 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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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购进、贮存、使用是否合规 | 区市监局 | 区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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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抽查 | 放射诊疗设备及场所防护检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防护情况抽查 | 辖区放射诊疗机构 | 区卫健局 | 区卫健局 | A类:≤5% | 1次/年 | 5-6月 | 区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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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的疗效及安全性能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 区市监局 | 区市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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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放射性废物处理等 | 区生态局 | 区生态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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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内容:《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3类抽查事项的检查,主要检查室医疗废弃处置情况;放射诊疗安全防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抗菌药物目录备案、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中医医疗卫生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是否规范开展诊疗活动等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依据各自职责对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协调联合检查,明确实地检查时间、根据被检查对象经营场所所在地合理安排检查顺序。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任务的发起、检查结果系统登记录入工作。
(二)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依据各自职责对被抽查对象的相关内容开展监督检查。联合检查组中各部门应互相配合,提前打印《实地核查记录表》。各单位检查人员根据行程安排,自行前往检查单位。
(三)检查组及时汇总检查情况,根据检查结果,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时限和要求等。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原则,依法立案查办、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卫生健康局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障局)
黄石市生态环境分局
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
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