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开展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在实施过程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严格执行区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揭示重大问题、防范重大风险、打通堵点难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推动重大国家战略、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和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区,提供了坚强的审计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面对复杂外部环境和疫情冲击等超预期挑战,全区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编制的区级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执行、上级专项资金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备费使用不规范。1个项目未及时纳入预算调整,从预备费支出45.95万元对应的经济事项不属于突发事件,当期未及时纳入2022年度的预算调整,而是从预备费开支。3个项目未按规定用途动支预备费,在支付明细中发现有三个项目支出132.18万元,均不属于预备费的开支范围。
(二)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执行效果不佳,如1个预算项目于2021至2023年分别下达该项目指标59万元、94万元、83万元,执行率不高。
(三)非税收入滞留在企业账户未及时上缴。截至2022年12月底,石料处置收入剩余3358.38万元当年未及时上缴至区国库。
(四)部分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数据与单位相关账务数不一致。
经抽查2021年部门决算发现,部分预算单位的部门决算和单位相关账务数不一致,如1家单位支出账表不一致;1家单位项目支出明细表中经济分类账表不一致。
(五)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高。经抽查,预算单位上报至区财政部门的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填报不规范不真实。一是1个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自评与实际情况不符,低保工作经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自评显示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与账面支出完成情况不匹配,该项目的绩效自评表上未按照账面实际支出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相应扣分。二是21个项目自评内容填报不规范,一方面5个项目自评表中,预算数未按照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进行填报,而是按照年初预算数填报,另一方面16个项目均将数量指标作为三级指标置于质量指标中混淆填报。三是1个项目年末自评绩效目标与年初申报绩效目标不一致,便民服务工作经费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置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经费,实际上该项目自评表中的绩效目标为婚姻登记处相关经费,前后绩效目标不一致,未见变更绩效目标备案手续。
(六)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中2家单位部分资产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二是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中的2家单位部分资产未及时清理移交、办理变更,资产现状和使用情况不明晰。
(七)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对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整改落实,上年审计查出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主要围绕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行政运行支出审核情况、学校相关收费及支出情况等方面,对区招商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保局等7家区直单位和四棵中学等3家学校进行了重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上述预算单位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基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涉及3家单位,包括区招商局未制定商务接待用品领用流程、区生态环境分局未制定聘请专家评审劳务费用的发放标准、区群团工作部在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中未制定询价程序的限额标准。
(二)执行采购程序不够规范。涉及3家单位,资金7.34万元,包括区民政局采购背景墙0.58万元、汪仁中学采购工程服务6.62万元存在询价单报价不规范问题;区医保局采购办公耗材0.14万元存在补签合同问题。
(三)交通费用报销不够规范。涉及4家单位,资金1.51万元,包括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保局、区建设局报销职工外出交通费用时,存在使用不规范发票、无用车记录的定额发票等问题。
(四)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涉及2家单位,资金1.91万元,包括区生态环境分局未申报、未扣缴环评项目专家评审劳务费用个人所得税;区住保局在发放人员工资时存在代缴未代扣个人所得税为1.91万元。
(五)擅自扩大学校安保经费开支范围。涉及1家单位,中庄中学以安保人员名义聘请教师,从安保三防经费中支出。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单位十分重视,正在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对于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采购程序及财务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逐步完善了内控制度,如《开发区·铁山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开发区·铁山区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从而规范单位采购及报销流程,促进财务支出合法合规;针对未足额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区住保局已补扣在职人员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惠企利民资金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主要围绕职业介绍补贴、用工稳工补贴、以工代训补贴、疫情防控电费补贴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审计结果表明,区人社局、区经信局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较好落实惠企利民资金的相关政策,但有些方面还需进一步的纠正和改进。主要存在如下几点:
1.政策性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区人社局拨付的以工代训补贴中,有部分企业未严格按发放标准、申报条件向员工发放补贴,还有拨付的工业企业用工稳工岗位补贴中,涉及32份合同内容空白。
2.重复发放疫情期间物资保供商贸企业电费补贴,金铁城酒店、金港传奇有限公司以同一办公地点的电费发票申请电费补贴,区经信局重复发放该项补贴。
针对以上问题,区人社局和区经信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科室落实整改工作,目前已将缺失的送工协议、银行代发材料、区内区外人员占比情况分析等资料补充完善,已督促企业退回补贴资金79.08万元,并补发相关企业的补贴资金0.12万元,结余资金已全部退还至市财政局专户。区经信局也及时在审计期间收回了重复发放的企业电费补贴1.79万元。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主要围绕厕所革命、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重点审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镇街在执行我区的“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推动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具体执行环节仍然存在一些痛点和堵点:从乡村人居环境的角度,发现了“厕所革命”工作推进较慢且管理不规范,旅游公厕建设及管理维护不到位、公厕规划和验收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从乡村产业发展的角度,揭露了扶贫产业合作社运营有待加强且经济效益差、合作社未建立经营决策及财务制度、现金和集体资金管理欠佳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镇街认真分析总结,对所有公厕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将未设置指引标识、未通水、闲置无人管理等问题及时督促各村进行整改,充分发挥普惠性效果,还及时将16户实施户厕改造的农户信息补录入省级系统平台,收回了滞留在村级账面的闲置厕所革命专项资金8.78万元。同时,促进相关镇街修订、完善了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管理制度、镇村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
(三)水利补短板项目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安排实施的2019年至2021年水利补短板项目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项目推进较为顺利,基本保障了汛期安全;项目资金以分设科目、建立台账的方式,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部分工程资料进行了归档整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资金189.59万元。如:1家单位挪用水利补短板资金0.75万元;3家单位提前支付工程款188.84万元;1家单位未按合同比例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
2.政府采购流程不合规,涉及资金78.35万元。如:1个项目增补工程造价3.69万元,超过原合同价36.97%,未履行重新报批程序;4个项目先签订合同或先实施建设,后补办政府采购流程情况,涉及资金74.66万元等。
3.项目工程建设不规范,涉及资金144.05万元。如:个人挂靠多家单位资质承揽3个项目涉及144.05万元;3个项目推进缓慢,存在严重超工期现象。
4.项目工程结算不严谨,涉及资金0.74万元。如:13个项目中有12个工程项目资料不齐全,影响工程结算中工程量的核定与工程价款的计取标准,直接影响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个项目多计已取消的工程排污费0.74万元等。
针对以上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各乡镇水利站及时收回了挪用和多计的工程款1.49万元,并向各乡镇强调了资金使用效益、采购流程合规和项目建设规范等工作要求,指导各乡镇在以后的工程项目中进一步加强管理。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完成审计委员会审定的2022年投资审计项目5个。分别为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汪仁污水处理厂、铁山区光谷东高端工模具产业园、汪仁镇区外环线道路及排水工程、汪仁福利院一期项目。在审计过程中揭露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内容相背离的合同、未按合同约定追偿误期补偿、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等问题23个,涉及问题金额1063.5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3条。
(二)完成政府交办的投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0个。发现了4大类30个问题,其中涉及违规多计金额223.79万元,如建设项目存在管理程序不规范、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规范、材料设备询价手续缺失、招标程序不符合要求、损失浪费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完善了相关制度1项,约谈现场管理人员3人次,挽回了财政损失427.89万元,并对相关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进行了处理处罚。
五、追责问责情况
一年来,区审计部门向纪委监委、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8宗,移送相关人员7人,涉及资金267.54万元。
1.虚构支出套取资金、长期占用集体资金、出借资金存在流失风险等问题,涉及2宗2人共141.29万元。
2.私自变更工程选址造成损失浪费、虚假采购程序等问题,涉及3宗3人共12.97万元。
3.违规签订合同、超付工程进度款、虚假招投标、非法占用公款等问题,涉及2宗1人共113.28万元。目前相关部门针对问题线索反馈的处理结果为1人开除公职和党籍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处理、2人批评教育处理、2人工作约谈处理。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意识,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打破预算编制基数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加强资金与项目对接,切实编细编实部门预算。按照预算一体化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的要求,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加强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有效衔接,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将部门单位依法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专项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对部门的财政拨款。
(二)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推动绩效结果应用。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形成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财政和资金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直部门和区财政局认真履行区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关职责,推动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执行进度挂钩,实现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有机衔接。
(三)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升部门管理能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突出政策引导作用,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同时,加强对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力的培训和提升,增强各部门基础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严格督促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中,提高预算执行率,保障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同时各部门应遵守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未纳入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支出。
(四)进一步增强政策执行意识,完善政府投资监管。做好做实项目谋划储备,重点倾向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投资项目、党委政府重点关注的乡村振兴和营商环境项目,靶向发力。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重点项目要全程监督,抓好项目决策、招标投标、现场管理、验收支付等重点环节管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廉洁高效。
(五)进一步增强问题整改意识,促进整改落地见效。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审计机关要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重点督办;主管部门要发挥监管作用,完善政策推进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要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贯通,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政治监督、巡视范围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一体推进审计问题整改。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问题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整改函,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部分取得反馈。有关镇街、区直部门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审计机关成立40周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落实好区人大各项决议,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开发区·铁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的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