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于2023年3月24日十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要求审计机关要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加大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力度,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区审计局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整改工作部署,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指导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依法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强化分析研究。对审计整改中能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分解任务,避免久拖不决;需要分阶段完成整改的问题,主动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列出阶段性整改目标和具体整改措施,持续推动整改深入开展。对审计整改中的“硬骨头”,深入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现场开展整改督导,认真了解整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如通过现场指导,推动滞拨专项资金、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机械拆除工作经费、清收垫付财政资金等问题的整改。
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将审计整改与加强内部治理有效结合,强化内部监督,巩固整改成效。截至11月底,已整改问题金额14275.37万元,其中清收退回及核减投资8264.21万元,会计调账处理、加快资金拨付331.42万元,其他规范管理5679.74万元,推动制定或完善各类管理制度13项、问责处理12人。总的来看,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良好,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情况
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五大类148项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已整改138项,未完成整改10项。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情况
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政府性收支、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不规范等问题6项,已整改6项,整改问题金额1360.4万元。
1.关于部分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调整数量多幅度大的问题。财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的编制、汇总工作,在以后预算年度中积极监督各部门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和预算执行约束,逐年降低支出项目调整的频次。
2.关于部分预算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乡镇、街道实体账户,无法监控真实执行情况的问题,区财政局及时将问题反馈至农业部门,同时在支付系统中设置了监控规则,两家单位联合跟踪督促,对镇街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资金进行清理统筹。
3.关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指标执行进度缓慢的问题,财政部门积极督促各部门加快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进度,有28笔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100%,16笔转移支付资金剩余指标264.52万元已收回统筹,1笔转移支付资金9.18万元结转至2023年已完成支付,另连续两年执行缓慢的2笔转移支付资金剩余指标也已收回统筹。
4.关于未充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未及时公开的问题,在2022年、2023年预算编制过程中,财政部门和相关预算单位对“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省道黄石两镇一区段综合运输通道项目”等新出台的申请区级财政资金50万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有序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各预算单位已补充公开绩效目标,以后年度财政部门将督促各单位把绩效目标工作与部门预算进行同步公开。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情况
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政府采购手续不规范、未按标准发放奖补资金等问题12项,已整改12项,整改问题金额75.19万元。
1.关于少数预算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重复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未按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等问题。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将按照规定做好预算执行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预算资金用途,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发挥预算资金效益。区财政局则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力度,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统筹安排各单位的预算资金。
2.关于部分经济事项未办理政府采购、询价程序不规范、滞拨惠企奖励资金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规范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区经信局加大与乡镇政府的联动力度,加强专项资金全流程审核把关,规范专项资金申报、发放程序。
3.关于部分接待支出管理不规范、未履行审核批签控制程序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程序,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区人社局对利用不规范发票报销交通费的相关人员予以谈话提醒,区农业农村局则要求相关人员完善报销手续;区统战部针对报销单据未经报销人、审核人及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批的问题,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完善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三)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情况
2019年至2021年水利补短板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查出挪用水利补短板资金、多计工程款、提前支付工程款等问题9项,已整改9项。
1.关于挪用资金、多计工程排污费问题,汪仁镇财政所已调整账目,收回多计费用0.75万元;铁山街道、太子镇、金山街道已追回多计的排污费0.74万元。
2.关于提前支付工程款、编制虚假政府采购流程、个人挂靠多家单位资质承揽多项工程、增补工程量超过合同价10%未履行重新报批程序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及各镇街明确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并加强对所辖社区、村的付款审核及指导工作;各镇街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并对中标人资质进行筛查,杜绝个人多方挂靠承接工程的现象。
3.关于工程款未按比例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工程资料不齐全等问题。相关镇街在支付工程款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农民工工资拨付至专用账户并加强监管;大王镇政府完善《水利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管理》2项制度,进一步督促农办、水利站等相关部门加快落实制度中工程资料存放和归集的具体规定。
4.关于部分工程推进缓慢,存在严重超工期现象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汪仁镇、大王镇研判工程管理和推进过程中是否存在现场监管不力、合同工期约定不严谨、违约条款流于形式等问题,分析原因并出具调查情况报告,逐一约谈各个工程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
(四)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情况
根据2022年年初区委组织部建议、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全年实施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审计项目9个,主要对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规分局、区人社局、金山街道、大王镇政府、大王镇上街村、大王镇上堰村8家单位的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审计,查出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应收未收商业门面租金等问题98项,已整改89项,整改问题金额11916.76万元,推动完善管理制度11项。
1.关于重大支出未执行集体决策程序、集体决策记录要素不齐全内容不详实、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等问题,大王镇政府已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决策范围、程序、规则,并且对党委会会议记录本进行自查,确保研究事项讨论过程记录的及时性、完整性;同时督促2个村委会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规范村级决策程序和财务管理。金山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强调重大经济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重大资金支出行为;区应急管理局也将严格落实《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 》和《财务管理制度》,抓好大额资金支付的集体决策规定,面向各科室重申大额资金使用要求。
2.关于“三资”数据更新和预决算编制不到位、厕所革命奖补程序不合规和上报信息更新不及时、杂柑基地管护不到位、已完结产业亏损多效益差等问题。大王镇财政所于2022年9月18日组织各村主职、报账员进行“三资”监管业务培训,启动对村组资源的再次核实清查工作,联合各部门对村级资源产权的归属进行明确,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每年一清理一更新;大王镇32个村全面实行预决算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编制,及时公开公示。大王镇政府农办负责人也在系统中补录16户实施户厕改造农户信息,督促退回厕改资金8.78万元。1个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集体研究村级产业发展思路,已将合作社产业委托专业人员运营,定期收取稳定收益。同时,审计部门在审计期间及时将乡村产业类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供区主要领导决策参考,2023年梳理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问题提交至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分析研究。
3.关于滞留滞拨专项资金、租金未及时足额收回、专项政策补贴审核不严等问题。区经信局加快拨付工业转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共计268.13万元,2023年9月结余专项资金119.65万元缴入区国库。区人社局在审计期间积极清退未及时停发的公益性岗位补助1.76万元、及时发放暂缓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3.71万元。金山街道督促路平村与碎石厂原承包商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路平村以碎石厂土地使用权获取收益偿还垫付补偿资金。大王镇政府则对资产租赁协议进行梳理,及时收回租金收入共计68.6万元,指导上街村将明志合作社欠缴租金问题提起诉讼,双方已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4.关于多计工程款、工程施工过程监管不力、未批先建或私自变更选址造成损失浪费、项目建设无立项批复等问题,金山街道在审计期间已追回多结算的排污费4.55万元。大王镇政府针对镇村两级工程项目存在监管不到位、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等短板和不足,围绕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进行了反思,在整改过程中先后制定了《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管理》、《镇村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监管及事后的验收、管理等环节,对于下堰湖围垸整险加固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程私自变更选址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镇纪委已对1名村级主职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水利站负责人及其他2名村干部进行工作约谈。
5.关于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机械拆除工作经费、多支付劳务费、政策性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金山街道清收超标准支出的拆迁工作经费59.05万元及超范围支出的人员伙食补助1.52万元。区人社局已补充职业介绍补贴的支撑资料,同时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022年12月印发《区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做好做实财务流程闭环管理。区应急管理局也印发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程序。
(五)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虚报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23项,已整改22项,整改问题金额550.69万元,制定管理制度2项。
1.关于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1个项目监理合同签订时间滞后于实际施工时间,勘察合同、造价合同未签署合同日期等问题,汉冶萍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23年7月26日制定《黄石市铁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针对1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施工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符等问题,汪仁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程序。
2.关于违规多计项目工程款的问题。5个项目发现存在违规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问题,在第三方结算审计(平均审减率11.15%)的基础上核减投资128.39万元,磁湖公司追回多付监理费19.7万元,铁旅投公司根据审计意见追回误期补偿0.4万元,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3.关于个别项目未履行合同的问题。针对1个项目跟踪结算审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问题,铁投公司与咨询单位进行约谈,扣减服务费用2.77万元。
4.关于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审核不严的问题。针对1个项目存在未按设计要求挂纤维网和降低电缆规格的问题,汉冶萍公司分别约谈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将相关费用予以扣减。
三、审计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情况
2022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仍有10项未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问题4个。一是区经信局截至2022年9月30日,多个资产科目余额均在3年以上未发生变动,如:银行存款余额1.24万元、存货余额0.47万元;往来款项科目余额均在3年以上未予以清理,如:其他应收款余额2602.77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3803.61万元。截至2023年11月底仍无清理进展。二是区人社局截至2021年8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1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0.58万元(包含应收个人0.3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332.22万元,其中应付个人的款项64.97万元,均在2019年11月以前形成挂账。截至2023年11月底区人社局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清理工作,拟根据审计报告对44笔往来账进行销账调整、部分应收个人款项催款结算。三是大王镇政府账面2018至2021年7月期间新增个人借支余额15.28万元,截至2022年3月账面余额仍有6.02万元长期挂账。镇政府对借支个人诉讼费4.02万元,已提起司法诉讼,该案件于2023年12月5日开庭,待法院判决后,将继续督促清收该笔借款;对借支纠纷案件审计费用2万元,该问题暂无清理进展。四是以往年度审计发现的大王镇民政办账面现金与实际盘点不符的问题,截至2022年度再次审计时未进行整改,2023年11月底仍无对账清理进展。
2.应收未收租金、应追回未追回超标准发放的专项资金和房屋补偿问题4个。一是金山街办2019至2021年期间应收未收租金231.27万元。截至2023年11月底已收回27.92万元,剩余未收回203.35万元正在协调中。二是四棵村应收未收租金280.33万元、代收水费工作管理不到位、应收未收合同约定提留收入5.6万元。四棵村对部分商户欠租问题,已多次上门发放催缴单,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30日提起司法诉讼,2023年11月底还未开庭判决;对过渡房欠租问题,四棵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从欠租户的征地拆迁款扣减,截至2023年11月底已收回46.18万元,剩余未收回15.55万元;代收水费1.06万元已追回,提留收入5.6万元经四棵村“两委”2023年7月18日集体商议,决定从拆迁公建款中扣留。三是以前年度两次审计结果均指出四棵村委会超标准发放建材厂、砖厂房屋补偿的问题,区住保局下达退转2家企业房屋补偿差额函。四棵村2019年10月退还上述超标准补偿资金,但上述资金包含了应由原企业承包人退回的13.4万元,2022年度再次审计时13.4万元仍未收回,四棵村已送达催款通知函,2023年6月30日提起诉讼,但双方庭外和解未达成一致,10月26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四是区人社局多发的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21.87万元的问题,截至2023年11月底已追回5.15万元,剩余16.72万元正在分批次追回中。
3.违法占地问题1个。开发区·铁山区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违法占地19宗,面积99.95亩,涉及耕地面积58.30亩(含永久基本农田2.98亩),其中已依法立案查处但未消除违法状态11宗,面积66.86亩;其它未整改8宗,面积33.09亩。截至2023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的8宗,包括已批复3宗面积29.39亩,已纳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系统5宗面积17.7亩;未完成整改11宗46.17亩,包括基础建设组卷报批8宗37.47亩;仍未整改3宗8.7亩。
4.未按规定审核工程量问题1个。铁投公司已对涉及问题的项目跟踪审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重新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计,截至2023年11月底该项目处于对量对价阶段。
四、今后整改工作努力方向
(一)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力度。针对目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将按照区人大的审议意见,强化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各责任单位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聚焦审计发现问题,深入一线、下到基层,逐一剖析问题症结根源,及时对症下药、填补漏洞,真正把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动审计成果有效转化。及时向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把整改情况作为被审计单位履职尽责考核、干部职务任免、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审计成果转化运用、促进相关监督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强化各类监督贯穿协同。充分发挥各类监督贯穿协同作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形成合力。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及时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移送区纪委监委、主管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统筹推进我区百强园区再进位、争当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主战场排头兵目标定位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