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机构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街道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出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负责采集企业信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农业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区域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6.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7.指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8.按照职责准入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办文、办会、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大工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社会工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文明单位创建、居务公开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增加居民收入。负责财务(含项目招标等)、经济运行、服务企业、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统计调查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城管、市政、园林绿化、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电梯、物业等管理和服务。负责创文创卫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负责农业农村,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河湖长制。
5.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做好辖区信访维稳、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安全应急、社会治理、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铁山街道机关行政编制26名。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职数9名,其中:党工委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同时担任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1名;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党员副主任同时担任党工委委员,其中1名担任人武部部长)。
铁山街道设3个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相当副科级。
1.党群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核定事业编10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协调党群服务中心进驻窗口单位。
2.综合执法中心(城管中队)。核定事业编9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研究制定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依法承担街道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
3.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9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整合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各类网格,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提供支撑。指导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开展工作。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