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关于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12月28日)的说明

日期:2022-10-12 16:33 来源:    

索引号000014349/2022-78926 主题词
发文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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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关于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

2018年12月28日)的说明

2021年,黄石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湖北省元初律师事务所对黄石市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经评估,确认区《关于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12月28日)第二条第三项其他问题...区教文卫局要迅速与磁湖公司签订四棵中学代建协议,磁湖公司要抓紧实施四棵中学改扩建工程”内容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违法违规给予奖励补贴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规定。

经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第二条第三项相关内容予以删除,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