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租房承租户申请,街道保障部门受理、审核、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查。现有1户申请家庭符合调整保障人口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其调整,并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申请人名单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咨询与投诉
为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大市民如发现公示对象的家庭人口等有关情况与公示内容不一致或有误的,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向开铁区住房保障局反映,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714-6398706。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