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双堍中心卫生室、港泉中心卫生室、官路中心卫生室等3家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及法定代表人事项。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我局拟同意其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原医疗机构名称: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双堍中心卫生室
现医疗机构名称:阳新县太子镇中心卫生院双堍村卫生室
原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徐德高
现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原医疗机构名称: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港泉中心卫生室
现医疗机构名称:阳新县太子镇中心卫生院港泉村卫生室
原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徐德高
现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原医疗机构名称: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官路中心卫生室
现医疗机构名称:阳新县太子镇中心卫生院官路村卫生室
原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徐德高
现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其他事项均不做更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区卫生健康局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从公布之日算起。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