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受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筠合中心卫生室、碧湖中心卫生室、樟铺中心卫生室、洪桥中心卫生室、屋李中心卫生室及阳新县太子镇老屋村卫生室、上港村卫生室等7家医疗机构申请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事项。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我局拟同意其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原法定代表人:徐德高
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筠合中心卫生室:
现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原法定代表人:徐德高
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樟铺中心卫生室:
现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原法定代表人:徐德高
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洪桥中心卫生室:
现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原法定代表人:徐德高
阳新县太子中心卫生院屋李中心卫生室:
现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原法定代表人:徐德高
太子镇中心卫生院碧湖中心卫生室:
现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原法定代表人:蔡美选
阳新县太子镇老屋村卫生室:
现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原法定代表人:蔡美华
阳新县太子镇上港村卫生室:
现法定代表人:程平德
其他事项均不做更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区卫生健康局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从公布之日算起。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0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