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卫医政发〔2022〕33号《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黄石和康中医门诊部变更诊疗科目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我局拟同意其变更申请,现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原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
医疗机构现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心电诊断专业;骨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开发区·铁山区卫生健康局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从公布之日算起。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