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开铁区王冰综合门诊增加诊疗科目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我局拟同意其开设中医科,现公示如下:
原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医科(中医综合)******
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协议)/中医科(中医综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开发区·铁山区卫生健康局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7天。从公布之日算起。
开发区·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