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不罚〔2025〕开铁2号)
不予处罚人名称:湖北黄石字祥医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未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3月31日
日期:2025-03-31 09:41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 名称 | 黄环不罚〔2025〕开铁2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95769 | 发布日期 |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文号 | |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不罚〔2025〕开铁2号)
不予处罚人名称:湖北黄石字祥医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未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