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5〕开铁1号)
不予处罚人名称:湖北上山采药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均质乳化生产工艺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1月27日
日期:2025-01-27 09:40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 名称 | 黄环不罚〔2025〕开铁1号 |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95764 | 发布日期 |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文号 | |
| 文件分类 | 所属机构 | ||
案件名称:《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5〕开铁1号)
不予处罚人名称:湖北上山采药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均质乳化生产工艺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黄石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