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铁山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3HB202405210067号交办件整改工作销号的报告

日期:2024-10-10 15:57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名称
索引号000014349/2024-62092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提示函等文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涉及我区的相关问题整改。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事项交办单问题(编号D3HB202405210067)已整改完成,现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

黄石市开发区·铁山区黄石奥体中心附近有一个建筑公司正在施工,扬尘特别大,渣土运输车抛洒严重,“六有”措施不到位。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

督促奥体中心附近工程,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有”措施。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2023年5月22日收到反馈问题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督促整改,由区建设局牵头,大冶湖核心区指挥部、区城管局、金山街道全力配合。经综合研判,信访人反映的黄石奥体中心附近的项目应为金城大道三标段道路工程,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针对该项目未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有”措施的问题,区建设局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该项目于5月23日完成了整改。同时,区建设局正在对整个大冶湖核心区建筑工地开展不间断巡查,督促所有项目严格落实工地围挡及喷淋封闭到位、出入口和工地主要道路硬化到位、冲洗设备安装使用到位、易扬尘物料和裸露土方覆盖到位、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到位、洒水车及风送式移动喷雾机等降尘设备配置使用到位的扬尘治理“六有”措施。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区城管局进一步落实土方运输车辆密闭管理,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值守的方式,加强辖区巡查管控力度,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有效杜绝道路扬尘污染。

大冶湖核心区指挥部加强对建筑工地和弃土场的裸土覆盖不到位、绿网破损等问题的监督,截至目前已督促原经三路弃土场和金城大道的裸露土方重新进行覆盖。

基于以上整改情况,特向贵办申请我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3HB202405210067号交办件整改销号。

专此报告。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