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06-14 15:55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名称
索引号000014349/2024-34461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区行政审批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根据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现将《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光学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获取和查阅方式向公众发布,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开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Q357zsExa9sRRQ4T68caQ?pwd=hjfb;提取码:hjf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联系项目环评机构获取

环评单位: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27-87001779

电子信箱:12390954@qq.com

(2)联系承担项目的建设单位获取

建设单位: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龙;

联系电话:1391557456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G494T-YhM3EBfjGcHT-tg?pwd=6v0y;提取码:6v0y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本公告张贴时间开始的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一、1),公众意见表需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宜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时间开始,10个工作日内。


湖北明源光电有限公司

20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