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一件事”办事指南

日期:2024-08-31 14:58 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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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67252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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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修复“一件事”具体事项

(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信用中国(湖北黄石)”及有关信用门户网站设立信用修复专栏,点击专栏可跳转至“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修复指引界面。

具体流程:1.“信用中国(湖北黄石)”设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统一受理窗口;2.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申请人统一在“信用中国(湖北黄石)”网站提出申请,受理后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修复结果,由“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反馈给申请人。在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办公区发改局窗口设置为信用修复线下服务窗口,现场帮助不方便网上办理的申请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填报修复申请,实现信用修复受理线上线下全覆盖。

(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谁登记、谁负责,谁决定、谁修复”的原则,做好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工作优化信用修复流程,通过现场和网上两种途径受理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核实,5各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移出的决定。

(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主要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各相关部门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由认定部门受理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申请。

二、申请渠道和时限

1.申请渠道

1)线上办理:申请人进入信用中国(湖北黄石),点击“信用服务”模块“信用修复专区,选择对应行政处罚信息提交修复申请。

2)线下办理:申请人到黄石市金山大道189号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办公区发改局窗口咨询办理

2.全流程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三、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申请条件

1.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受理条件。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2.达到最短公示期

3.公开做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除上述要求外,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受理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二是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三是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四、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受理条件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3.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5.企业被裁决停止使用企业名称的,完成变更登记。

    五、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受理条件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发生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

4.达到最短公示期;

5.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6个月(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修复适用);

6.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已经属满(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适用);

7.达到最短公示期,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适用);

8.达到最短公示期,被列入对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2个月的。同时满足未再发生符合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修复适用)。

六、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提交原件扫描件]

“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3]

1.若由法定代表人提交修复申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由授权经办人提交修复申请,提供《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

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承诺书

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5]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缴款证明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果是委托代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修复[3]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明确记载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并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信用修复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证明材料身份证明(被执行人为自然人,应当提供包括身份证明材料、财产情况报告(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车辆、贵重物品、股票、基金等财产情况)、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收入证明、社保信息、公积金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被执行人为法人,应提供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资产管理、投资收益等相关证明材料)

3.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证明材料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用修复[4]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仅限法定代表人申诘信用修复时使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是非法定代表人时使用)

2.提前移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表

3.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

4.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书

十、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

情形一: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十二个月的,且公布期间无新增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五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两次以上的[3]

1.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

2.诚信纳税承诺书

3.税法遵从情况证明

情形二:失信主体破产,人民法院出具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税务机关依法受偿的[5]

1.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

2.诚信纳税承诺书

3.税法遵从情况证明

4.人民法院出具的批准重整计划或认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

5.税务机关在司法程序中依法获得受偿凭证

情形三: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因参与应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履行社会责任作出突出贡献的[4]

1.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申请表

2.诚信纳税承诺书

3.税法遵从情况证明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出具的作出突出贡献的证明

十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4]

1.申请人信息企业证照、身份证件等

2.信用修复申请表

    3.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整改到位证明材料:统计报表、统 计台账、原始记录和凭证等

4.统计守信承诺书

十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4]

1.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2.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申请表

3.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承诺书

4.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证明材料、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证明材料

十三、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2]

1.移出名单申请表。

2.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的报告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5]

1.信用修复申请书

    2.守信承诺书

3.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佐证材料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五、信用修复职责部门清单

修复信息类型

责任部门

咨询电话

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区发改局

0714-6392193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市市监局

0714-6216858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

区市监局

0714-6397121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修复

区法院

0714-3188859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用修复

市人社局监察科

0714-6286779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

区税务局

0714-6575220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

区统计局

0714-6398047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修复

区应急局

0714-6399815

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

区民政局

0714-6395597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

市市监局

0714-621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