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进一步健全反不正当竞争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的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区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执法动态、典型案例、风险预警等信息互通机制,提升监管精准性与效率。
强化协同执法。针对跨区域、网络化、链条化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联合调查、协同取证、统一处置,形成执法合力。
规范案件移送。明确跨区域案件移送的条件、程序和时限,确保案件依法及时移交至有管辖权或更适宜处理的单位,并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对接。
推动共建共治。共同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与合规指导,提升市场主体合规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社会氛围。
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通过深化执法协作,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内容
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执法情况、分享典型案例、研判风险形势、协调重大事项。依托现有执法平台或建立专用信息通道,推动案件线索、文书材料、监测数据等安全、及时、电子化流转。
执法协作与联动机制。对涉及两区的重大、复杂、群体性不正当竞争案件,共同成立联合专案组,统一部署、同步行动、协同取证。在调查询问、现场检查、证据固定、涉案财物管控等方面依法相互提供支持与协助。对需要异地执行的案件,积极协调属地力量,确保执法决定有效落实。
案件移送与对接机制。对不属本辖区管辖或另一辖区处理更适宜的案件,应在法定时限内启动移送程序。移送时应随附初步证据、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确保移送手续完备、依据充分。接收方应在收到移送材料后及时审查并反馈,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宣传培训与能力共建。联合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媒体、宣讲、案例发布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定期组织执法骨干交流、专题培训、案例研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协作水平。
应急响应与风险共防。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舆情敏感、突发性的不正当竞争事件,建立快速通报和协同处置机制,及时响应、联合应对。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双方明确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指定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协调、信息传递与事项对接。
落实工作保障。合作所需经费、装备、技术支撑等由双方根据工作实际协商安排,确保协作顺利开展。
强化监督评估。定期总结合作成效,评估机制运行情况,共同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协作机制持续优化。
四、协议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可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及实际执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
任何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妥善处理未尽事宜。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共同上级机关协调或依法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开发区·铁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