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铁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22-03-23 17:05 来源:    

数据主题自然资源、能源 发布单位区自规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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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铁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铁山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铁山区统计局

2022323日)

 

2018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12月,我区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5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8312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铁山区耕地83.14公顷(1247.10亩)。其中,水田2.71公顷(40.65亩),占3.26%;水浇地38.29公顷(574.35亩),占46.05%;旱地42.14公顷(632.10亩),占50.69%。铁山区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5.04公顷(825.60亩),占66.2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22公顷(78.30亩),占6.2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88公顷(343.20亩),占27.52%。铁山区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

开发区(包含大王镇、太子镇、金山街办、汪仁镇、章山街办)耕地8254.17公顷(123812.55亩)。其中,水田3784.71公顷(56770.65亩),占45.85%;水浇地19.68公顷(295.20亩),占0.24%;旱地4449.78公顷(66746.70亩),占53.91%。耕地主要分布在金山街道、汪仁镇、大王镇、太子镇,占全区耕地的92.96%。开发区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677.65公顷(70164.75亩),占56.6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587.09公顷(23806.35亩),占19.2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944.48公顷(29167.20亩),占23.5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42.26公顷(633.9亩),占0.5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69公顷(40.35亩),占0.03%。开发区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1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铁山区园地35.82公顷(537.30亩)。其中,果园7.06公顷(105.90亩),占19.71%;茶园28.76公顷(431.40亩),占80.29%

开发区园地405.24公顷(6078.60亩)。其中,果园210.42公顷(3156.30亩),占51.92%;茶园88.27公顷(1324.05亩),占21.78%;其他园地106.55公顷(1598.25亩),占26.30%。园地主要分布在汪仁镇、章山街办、太子镇,占全区园地的81.77%

(三)铁山区林地1138.31公顷(17074.65亩)。其中,乔木林地898.12公顷(13471.80亩),占78.90%;竹林地0.23公顷(3.45亩),占0.02%;灌木林地135.86公顷(2037.90亩),占11.94%;其他林地104.10公顷(1561.50亩),占9.14%

开发区林地11922.17公顷(178832.55亩)。其中,乔木林地7868.50公顷(118027.50亩),占66.00%;竹林地7.84公顷(117.60亩),占0.07%;灌木林地2411.33公顷(36169.95亩),占20.23%;其他林地1634.50公顷(24517.50亩),占13.70%。林地主要分布在汪仁镇、章山街办、大王镇、太子镇,占全区林地的92.55%

(四)铁山区草地45.89公顷(688.35亩)。草地一级类中包括3个二级地类,铁山区中仅存在其他草地一种二级地类。

开发区草地347.62公顷(5214.30亩)。草地一级类中包括3个二级地类,开发区中仅存在其他草地一种二级地类。草地主要分布在汪仁镇、大王镇、太子镇,占全区草地的81.55%

(五)铁山区无湿地面积。

开发区湿地28.18公顷(422.7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开发区中仅存在内陆滩涂一种二级地类。湿地主要分布在章山街办、大王镇,占全区湿地的83.68%

(六)铁山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45.15公顷(20177.25亩)。其中,城市用地700.76公顷(10511.40亩),占52.10%;村庄用地110.79公顷(1661.85亩),占8.24%;采矿用地377.34公顷(5660.10亩),占28.0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6.26公顷(2343.90亩),占11.61%

开发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802.89公顷(87043.35亩)。其中,城市用地1907.41公顷(28611.15亩),占32.87%;建制镇用地700.69公顷(10510.35亩),占12.07%;村庄用地2786.09公顷(41791.35亩),占48.01%;采矿用地330.55公顷(4958.25亩),占5.7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8.15公顷(1172.25亩),占1.3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金山街道、汪仁镇、大王镇、太子镇,占全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95.19%

(七)铁山区交通运输用地91.39公顷(1370.85亩)。其中,铁路用地30.26公顷(453.90亩),占33.11%;公路用地49.8公顷(747.00亩),占54.49%;农村道路11.33公顷(169.95亩),占12.40%

开发区交通运输用地1001.76公顷(15026.40亩)。其中,铁路用地42.13公顷(631.95亩),占4.21%;公路用地748.23公顷(11223.45亩),占74.69%;港口码头用地0.10公顷(1.50亩),占0.01%;管道运输用地0.10公顷(1.50亩),占0.01%;农村道路211.20公顷(3168.00亩),占21.08%。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金山街道、汪仁镇、大王镇、太子镇,占全区交通运输用地的94.23%

(八)铁山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8.96公顷(584.40亩)。其中水库水面17.70公顷(265.50亩),占45.43%;坑塘水面16.84公顷(252.60亩),占43.22%;沟渠2.42公顷(36.30亩),占6.21%;水工建筑用地2.00公顷(30.00亩),占5.14%

开发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30.50公顷(78457.50亩)。其中河流水面59.52公顷(892.80亩),占1.14%;湖泊水面3006.38公顷(45095.70亩),占57.48%;水库水面144.86公顷(2172.90亩),占2.77%;坑塘水面1720.17公顷(25802.55亩),占32.89%;沟渠196.76公顷(2951.40亩),占3.76%;水工建筑用地102.81公顷(1542.15亩),占1.9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金山街道、汪仁镇、大王镇、太子镇,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96.25%

三调是一次重要基础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制定我区区域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