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党工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7月3日至8月3日,党工委·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11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巡察意见反馈后,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朱志军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王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成员,抽调各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
针对反馈问题的整改,院党组逐条研究,确保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对症下药,更好地指导工作开展。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整改要求,分解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制定了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晰责任,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
(三)落实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推进机制,要求工作专班定期部署、推进、督办,召开了多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相关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对照责任清单逐一落实,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在解决问题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建章立制工作,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重要决定和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围绕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健全学习机制,着力破解学习“浅尝辄止”、研讨“流于形式”、交流“浮于表面”的现象,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和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中已结合检察工作交流发言10余人次,推动理论学习与实践工作深度结合。
(2)中心组学习内容安排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中心组学习按照“政治引领、贴合实际、系统全面、学用结合”的原则设置内容,科学分配各类学习内容比重,避免“集中扎堆、内容单一”。比如,11月13日召开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最高检大检察官研讨班相关文件精神,确保了学习内容主题鲜明、系统全面。
(3)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修订完善《铁山区检察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集中整改期累计组织集中学习2次,专题研讨2次,交流发言6人次,学习频次和学习质量均达到要求,实现了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2.关于“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1)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四大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发展不平衡。
整改落实情况:“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更趋协调,“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为78.84:2.44:9.44:9.28(2024年同期80.07:2.17:8.88:8.88),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占比均有提升,打破刑事检察“一枝独大”格局。加大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主动拓宽监督线索来源,精准发力破解工作短板,2025年刑事诉讼监督立案已实现破零,2025年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46件;强化公益诉讼服务大局能力,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选定“食药安全益路行”“长江大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领域,集中资源办理具有示范性的高质效公益诉讼案件,4起案件被市院评为典型案例。
(2)专项工作服务全区大局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精准对接“保护科技创新”专项行动要求,调研全区高新科技企业法律需求,制定针对性服务清单,借助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深入企业进行法制宣传。扎实开展“双千”“千名干警进千企”等活动,设立知识产权检察服务联络点,为企业解难题办难事。拟定《“法治铸企”品牌建设工作方案》,紧扣全区重点工作,全院“一盘棋”推进“铸企”品牌建设,为开发区·铁山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保障与品牌动能。
(3)靠前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依托侦协办对涉企案件办理进行指导,对涉企案件应标注尽标注,加强知识产权线索摸排工作力度,切实发挥法治护航经济发展大局作用。联合行政机关及企业召开座谈会,摸排涉营商案件线索,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台账”,2025年共办理涉营商案件29件,同比增长26.09%。
(4)落实平等保护理念存在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在办案中破除认知偏差,瞄定实质平等导向,破除“重打击轻保护”的惯性思维,明确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核心原则,落实平等保护要求,确保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加强对涉企案件办理的审核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3.关于“争先创优动能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业务效能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业务素能和履职能力稳步提升,2025年刑事检察监督撤案7件;民事检察从大数据监督模型拓宽思路,挖掘隐蔽线索,办理14起案件;行政检察主动出击,拓宽监督线索来源,办理62起案件;控申工作结合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牵头制定了“刑事案件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案5件19人。
(2)数字检察应用水平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对标2025年度上级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聚焦业务实效,紧扣基层以用为主的最新要求推进模型实战应用。2025年,收集整理各类数据150万余条,应用模型39个,通过模型推送线索308条,成案132件。覆盖19个一级场景、9个二级场景和34个监督点。有效破解监督难题,扭转工作被动局面。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是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是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必报、必查项。严格材料审核把关,2025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里均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主动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显著增强,形成了“重视意识形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的良好氛围。
(2)网络宣传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分管网络宣传工作的院领导与宣传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集中整改期内共发稿38篇,均落实好撰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批机制,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宣传流程更加规范,网络宣传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5.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案件质效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检察长与分管副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与案件承办人分别开展了提醒谈话,要求案件质效管控,加强案件和文书的审核把关,同时重点关注案件管理部门提醒的程序性问题以及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制定《公益诉讼规范办案提示函》,明确现场笔录、证人询问等关键环节要求,避免瑕疵案件。对原有瑕疵案件开展“回头看”,已完成问题整改。
(2)文书制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对原文书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对上级院发布的文书模板和优秀文书的学习,提升文书制作质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推动从“合格办案”向“优质办案”转变,2025年1篇法律文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书。
6.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务报销资料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财务人员规范财务报销程序,补齐相关事项,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合同审批程序,严格审核合同名称、对方单位、金额、签订日期、付款条件、验收情况,实现合同从立项、审批、签订、履行到归档的全流程规范管理。
(2)出差事前审批程序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相关人员规范财务报销程序,组织内勤学习《铁山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铁山区人民检察院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出差事前审批制度,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后期再出现此类问题,不予报销。定期开展自查,对违规报销严肃追责,加强政策宣传培训,确保规范执行。
(3)询价资料虚假。
整改落实情况: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相关人员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对签订不规范的合同进行逐条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规范合同询价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严格审核询价资料,核对日期逻辑,杜绝混乱。严格按照《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政府采购程序,在询价工作中加强对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的审核,提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验收流程的合规性。
(4)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工作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时间先后逻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涉密除外),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备案;从系统中导出合同备案表并打印附在凭证后,在后续工作中确保合同计划表、合同备案表等附件齐全。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班子成员年龄结构,本院目前配备1名“80”后、1名“90”后副检察长,班子平均年龄从53岁降至46.7岁。
二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四化”建设。系统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案例讲学等实战实训,坚持“师傅带徒弟”“双导师”等制度,举办“以案促学、以评促训”专题讲评会3次,3人次荣获省市级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品牌创建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紧扣全区重点工作,全院“一盘棋”推进“铸企”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扩大品牌影响力,各部门负责人围绕品牌创建重点任务做好落实,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相关经验被“黄小法”直播推广。
(2)聘用人员党组织关系管理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党组织管理,并及时通过全面排查、精准核实,摸准聘用人员党组织关系转接的实际情况,解决关系未转入、转接不及时等问题,截至目前已有2名聘用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本院,参加本院党组织活动6人次。
9.关于“检委会职能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检委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统一格式,做到客观精准、不增删语义,记录人员完成记录初稿,经检委会负责人校对后,报主持人审核签字,将检委会记录与议题材料等一并整理归档,实行电子化+纸质化双备份。
(2)专项评议工作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落实好专项评议工作,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估,12月31日组织本院检委会委员对2025年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落实效果进行评估。经综合评定,9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中,落实效果为优秀的4件,落实效果为合格的5件。
10.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情况整改
(1)“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他事关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自觉遵守表态顺序,规范表态内容,确保制度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2)会议记录不详实。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党组会会议记录,组织会议记录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关于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细化记录具体标准,明确会议记录必须包含的要素,确保不遗漏任何关键内容。党组成员对讨论事项充分发表意见,逐人逐事表决。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1.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党组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重视程度,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严格执行《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先有项目再有预算,先有预算再有执行,无预算不得执行”的要求编制预算及执行预算。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控支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安排的用途合理使用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做到“两个维护”上更加坚定自觉。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追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始终坚持严的标准,在推动问题清仓见底上更加坚决有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始终坚持成果运用,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更加担当作为。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的长效机制,为区域发展贡献更加坚实的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自公开之日起一个月内。联系方式:电话0714-3058796;电子邮箱416427484 qq.com。
中共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