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铁山区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7-18 17:13 来源:    

索引号000014349/2024-43276 主题词
发文单位湖北省纪委监委网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正文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进行了巡视。11月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是高规格建立责任体系。党工委、区委切实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区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每个问题明确一名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领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系统推进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是高标准谋划整改思路。党工委、区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反馈问题进行逐一分析、逐一督办,先后召开党工委、区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推进会5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84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梳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高质量地按期完成。

三是高质量推动整改落实。坚持把整改落实与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整改等有效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努力做到发现一个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围绕问题多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整改过程中先后修改完善和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信息沟通实施细则”等一批制度规范,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与中心工作一体部署、统筹推进,与实现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以巡视整改实效推动开发区·铁山区高质量发展。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关于“党工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制定专题学习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党工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结合主题教育,分4个专题进行研讨交流。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以来,组织2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36次党工委、区委常委会,均把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议题。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时间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区委结合主题教育及时跟进学习研讨。二是抓紧抓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对各单位、各镇(街)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全覆盖巡听督导。

3.关于“部分区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时间较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7日下发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题党课全覆盖宣讲工作提示,12名区委常委、45家区直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均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宣讲。二是完善督导提醒机制,各部门单位、镇(街)上报宣讲情况登记表,及时开展全覆盖宣讲。三是党工委、区委班子成员带头,组建“一团多队”围绕重要节点、重大主题开展全覆盖、大众化的理论宣讲,巡视反馈后累计宣讲2800余场。

4.关于“主动融入省级区域发展战略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临空产业和临空服务指挥部,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二是出台了《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聚力推动临空经济突破性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聚焦临空产业招商、临空物流配套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三是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主要工作,其中,与武汉大学共建的电子信息研究院获批省级研究院,武汉大学(黄石)电子信息研究中心已落地运营。

5.关于“对外连通的3条交通‘大动脉’仍未打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钟山大道新建段9.2公里路基已贯通,扩建段15.8公里“三桥一隧”已完成总工程量的20%,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315省道一共分2期,其中一期14.8公里已通车,二期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4%,预计2024年8月底完成。导致106国道进度滞后的两大问题即110千伏秀华土线专线迁移、大冶还地桥砖厂拆迁问题已全部解决,确保了道路施工正常推进。目前,铁山段削方工程已完成88%,支护工程已完成60%,计划2024年12月完工。

6.关于“未健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18日成立了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工委、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区发改局负责日常工作,其他部门和镇(街)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7.关于“部分河湖长未按要求开展巡河湖”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28名河湖长均达到每季度至少巡河一次的目标要求,履职率100%。

8.关于“汪仁港大屋湾段存在交通桥上违章建筑、搭棚种菜等情况,影响河道行洪”的问题。

整改情况:汪仁港大屋湾段交通桥上的违章建筑、种菜棚已清理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日常保洁管护,强化岸线管理,定期排查,做到“四乱”问题零容忍和动态清零。

9.关于“大冶湖入湖口溯源排查底数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部分港渠纳入排污口整治工作重点,明确了区级分管领导包保,针对部分港渠制定了“一港一策”,建立了动态问题清单,巡查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0.关于“部分港渠水质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少数港渠沿线排查出的雨污错接、混接、破损问题和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进行了整改,定期对港渠入湖口开展水质检测工作,2024年1月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

11.关于“雨污管网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已完成新建、改造管网21.435公里,已完成总量的87.5%,2023年初计划实施的11个项目预计2024年12月完工。二是2024年初已制定年度管网疏通计划,对辖区管网开展疏通维护,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管网破损、渗漏问题及时抢修。科学统筹全区雨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逐步补齐雨污水收集管网短板。

12.关于“个别湖堤未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争取国债项目渠道谋划大冶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其中磊山湖、石家湖港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纳入2024年国债项目,对港堤薄弱环节进行治理,发挥防洪保安作用,项目已于2024年3月开工,预计年底完工。二是12段大冶湖堤防全部调整落实了防汛责任人,强降雨期间,各级责任人及时到岗履职,加强巡查检查,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13.关于“城区排涝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白泥泉泵站主体结构已完成,贵湾湖、大湾湖2座泵站预计2024年年底前完工。二是磊山湖等一批老旧泵站已完成更新改造并投入使用。

14.关于“辖区内出现多处渍水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渍水点位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制定雨天防涝应急预案,落实专人专班值守重点点位,通过及时清理花眼、疏通管网等方式解决道路短时轻微积水问题,对存在渍水风险的点位,及时研判,统筹改造。

15.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针对统计口径有误问题,加强与市、区统计部门对接核实,对2020年人口普查中受城乡代码、城市职院未纳入等因素影响,对新型城镇化率偏低的问题予以调整。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就近就地推进城镇化,2023年我区实际城镇化率达到50.2%。

16.关于“推进大冶湖核心区集聚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计划开工的项目绝大部分已开工建设,少数项目因投资方意愿不足已调整至2024年建设储备库。

17.关于“签约项目形成有效投资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2019年10月以来,全区新签约项目共182个,截至2024年5月底,已开工项目117个,少数项目正在密切跟踪落地开工情况,根据建设进度安排推进入库工作。

18.关于“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各项部署安排,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要素保障力度,2023年全区本级科技创新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为3.03%,高于市定的2.57%指标任务。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物种企业同比均有较大增幅,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29%。

19.关于“供电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多次会同供电部门对电压敏感企业进行上门走访,并一对一进行了电力诊断服务,其中部分企业已配备稳压装置,电压暂降次数较2022年减少43.3%。二是协调供电部门加强对全区老线路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排查检修,2023年造成负荷损失的10kV配网故障跳闸次数同比下降51.85%。

20.关于“供热保障不到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圣明路(揽月路至鹏程大道)供热管网支网,全长约1.3公里,该路段涉及企业的供热问题已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企业供热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三是区经信局已联系第三方公司对相关企业就集中供热事宜进行了走访调研,将在研判集中供热可行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园区供热条件。

21.关于“重点发展的蔬菜、中药材等6条产业链发展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每条农业产业链牵头责任单位切实履责,落实链长单位定期会商机制,每个产业链选取一个农业企业重点培育。2023年10月新进1家“四上企业”:湖北金之典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培育1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3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新增4家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二是完善了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菜篮子”等奖补资金,激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22.关于“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两品一标”培育计划,2024年计划重点支持汪仁镇王贵大白刁、大王镇香椿认证绿色食品,计划储备德夫油茶、大王蔬菜、下刘蓝莓等作为第二批“两品一标”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二是成立黄石优品电商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对我区农产品进行推介,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知名度。三是加大品牌打造力度,2023—2024年共投入200万元,举办系列农产品推广活动,积极推广大王香椿、太子豆腐、汪仁大白刁等系列产品。

23.关于“农村电商服务‘最后一公里’未打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题研究了我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任务。二是99个行政村村级服务网点均已统一配置寄递物流相关设施设备,全区站点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全区村级服务网点正常运营率达到100%。

24.关于“打击电信诈骗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刑事打处201人,破案97起,追回被骗资金209余万元,打处数、破案数、挽损数同比去年分别上升20.4%、7.8%、15.9%。2023年9月以来,全区发案数环比前四月下降29.8%,发案数同比去年下降3.4%,损失金额环比下降39.7%,损失金额同比去年下降44%。

25.关于“辖区部分幼儿园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比较突出的幼儿园已责令停止办园。二是区教育局联合消防等部门对全区幼儿园消防现状进行拉网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三是组织开展幼儿园园长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常态化开展校园消防督导检查,压实幼儿园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幼儿园平安稳定。四是区纪委主要领导与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开展“一把手”谈话。要求持续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其整改到位的同时,举一反三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守牢安全底线,做到万无一失。

26.关于“辖区一家企业在建项目发生火灾被黄石市政府提级调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汪仁镇已配合黄石市消防支队完成事故调查,我区应急管理局、建设局已对相关企业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精心组织施工,消除火灾对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加固工程现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电子信息行业、在建项目工地、工业企业等专项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7.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下半年全区两个空气质量监测点显示轻度污染以上天数,铁山区较2023年上半年相比减少20天。开发区较2023年上半年相比减少14天。2024年一季度全区两个空气质量监测点显示轻度污染以上天数,铁山区同比减少14天,开发区同比减少3天。

2023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综合指数3.77,全省排名65,同比前进2位;铁山区空气综合指数4.18,全省排名99,同比前进8位。

28.关于“开山塘口修复进展较为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区6处开山塘口生态修复工程均已完工,并已验收合格。

29.关于“2021、2022年度部分耕地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原地整改、异地复垦、完善手续等方式,并结合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超额完成整改任务。

30.关于“部分耕地流出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超额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区耕地流出的整改任务,其中包含巡视时未完成整改任务。

31.关于 “预售资金脱离监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预售资金已按规定存入监管账户。二是销售额与应进监管户金额差额部分为贷款在途等资金,审批完成后已按规定进入相关账户。

32.关于“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区已对相关单位下达问题整改函,召开专题会议,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开展生态项目清算审查工作,并完成问题核查,相关余石款已于2024年1月25日完成上缴。

3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党工委、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分领域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4.关于“未按规定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工委、区委书记已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时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35.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工委、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并组织与查处的科级“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均对所在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指导。

36.关于“纪检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专项监督工作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针对辖区内重点项目,聚焦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突出但自查“零报告”的项目进行抽查,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与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印发《区纪(工)委监委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日常监督工作指引(试行)》及建立专项监督工作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等工作办法、细化6项“监督机制”,积极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着力解决自身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三是围绕中心任务着力强化监督的权威性,督促相关专项监督问题线索移交。

37.关于“警示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传达强化纪律教育工作要求,督促其完善党组会、工作专题会等会前常态化纪法学习机制。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纪法学习等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纪法观念。二是已督促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开展家风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访,并对三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把手”谈话,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2023年10月以来,区教育系统、城管系统、卫健系统持续强化受处理处分干部的跟踪教育,共开展家风警示教育22场次,覆盖党员干部职工2369人次;开展廉政家访228户。

38.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监督检查、线索管理、案件质量等方面提能。二是充分发挥协作区、“室组地”机制优势,安排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跟班实战学习。

39.关于“受处理的副县级以上干部未开展廉政谈话,未指派帮扶领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19日党工委、区委书记与在岗的受处理处分的副县级以上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制定了全区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方案,明确了受处理处分干部的帮扶责任人等。

40.关于“未按要求制定书记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党工委、区委书记及党工委、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41.关于“清廉载体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15日党工委、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清廉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工作情况,2023年11月30日召开全区纪律教育暨清廉开发区·铁山区建设推进会,安排部署了近期重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扛责上肩,深入推进纪律教育、清廉建设工作。印发《他山之石——清廉建设工作汇编》,强化对牵头单位的督促指导,2023年10月以来开展督导检查12次。六个清廉载体多形式开展清廉教育活动20余场,整体成效明显,其中,铁山街道建设路社区获评黄石市清廉家庭宣传教育基地。

42.关于“清廉村居建强带头人队伍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结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原因的基础上,以纪律教育为契机,面向村(社区)干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1场次,180余名村(社区)干部受教。二是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持续强化事前监督管理,构建全区“监督一点通”平台,建立了5大类51项监督事项清单。三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第一种形态”,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意识。四是进一步把牢带头人“入口关”,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和区级联审机制,选优配强带头人队伍。

43.关于“部分门面租金欠缴和部分经营门面未做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已向涉事单位和企业下达问题整改函,并完成厂房、门面租金问题清查,核实应收未收厂房、门面租金。通过上门调解、签订还款协议(承诺)、签订减免协议、下达律师函及法律起诉等多措施完成租金追缴工作。二是深入核查经营门面未做固定资产登记问题,并已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登记入账,目前均已完成登记入账。

44.关于“个别工程项目应招未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废止与上级文件法规相违背的区级文件,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已对责任整改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二是对近期新招标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招标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监管。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业主进行工作约谈。编写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汇编,邀请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区里培训,加强招标投标法学习。

45.关于“农村‘三资’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村委会与相关劳务公司签订还款协议,该公司目前已将本金全部还完;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对各镇(街)“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现场督办。三是加强监管自查,在“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平台中抽查“三资”相关数据,发现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46.关于“个别干部违规吃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规吃喝问题起底,集中力量推进线索立案查处,目前已办结12件。二是针对我区违规吃喝问题进行专题分析,查找问题多发易发薄弱环节。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督促重点职能部门建章立制14个。三是全区各部门(单位)对违规吃喝有关文件进行再学习、再部署,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推动全区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

47.关于“‘文山会海’问题有反弹”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文山会海”工作专项治理,2023年发文数量相较于2022年整体持平,其中,2023年省委巡视前后三个月(2023年9-11月与6-8月相比)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0.38%。2023年会议总量相较于2022年下降2%。出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十六条”措施,每月对发文、会议数量进行预警,每季度对全区发文、会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总量。

48.关于“民生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民生项目,均按要求整改推进。其中,蓝莓种植产业园项目已完成。港渠治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90%。106国道改线工程,秀华土线110KV高压电塔已于2023年11月7日迁改到位,铁山段削方工程已完成88%,支护工程已完成60%。

49.关于“窗口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政务服务窗口硬件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反馈意见指出的我区就业信息自助一体机与智能电视使用率偏低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目前,全区现有信息化网点24个,自助一体机14台,智能电视20台,均能正常使用,使用率均为100%。

50.关于“个别驻村工作队队长未遵守驻村工作纪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未遵守驻村工作纪律的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村委会相关人员进行工作约谈,区纪(工)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理,调整相关村驻村工作队队长。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驻村工作队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全区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了驻村帮扶纪律培训,对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回头看”暗访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镇(街)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51.关于“开展下基层实践活动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纪(工)委监委机关对相关单位下发《关于做好“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和共同缔造活动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函》,区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相关单位已召开专题会议整改落实。区深化实践活动专班常态化开展调研督导5次,下发专题通报2期。

52.关于“‘稳帮促’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2019年以来企业反映问题未解决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分类,未解决问题主要涉及要素保障问题、资金问题、办证问题和政策问题。现已对各类问题进行全部核实,所有问题已全部解决。2023年共收集企业反映问题216个,已解决216个(含无法解决向企业作解释说明的情况),解决率100%。

53.关于“受处分干部影响期内任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该问题进行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二是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举一反三查找整改问题。三是发挥“室组地”协作优势,加强审核把关和业务指导工作。

54.关于“未按照要求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和12月先后两次召开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党工委·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

55.关于“党建考核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工委、区委书记对2021至2022年连续2年“大党建”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党委(党组)时任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作深刻书面检查。对“大党建”连续2年排名靠后的3家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并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到位。

56.关于“村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压实镇(街)党(工)委责任,督促相关村级党组织书记参加继续教育方式提升学历。组织对村党组织书记学历情况开展一轮全面摸底,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学历台账。坚持实施“红色头雁”工程,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和区级联审机制。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力度,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

57.关于“村级后备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区99个村已完成每村至少配备1名村级后备干部要求,压实镇(街)党(工)委责任,建立结对帮扶制度。把村级后备干部纳入村干部队伍管理,定岗定责,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动态跟踪管理。

58.关于“存在部分企业应建未建党组织”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了全区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摸底组建工作,巡视反馈的应建未建党组织的14家两新组织,6家已单独组建党组织,8家与属地村(社区)党组织挂靠组建。探索产业链党建工作,完善“1+N+X”开放式组织体系,推动链上企业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开展“党建+项目”双员制行动。

59.关于“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实施全区两新组织“红旗型”党支部专项考核,按考核评定等次落实党务工作者工作补贴。推行“行动支部工作法”,选树党务工作者先进典型,推动规模较大两新党组织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常态化落实党务工作者工作补贴机制。

60.关于“少数往年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省委巡视、2022年省委巡视“回头看”、省委“三个环境”专项巡视反馈涉及我区的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2024年1月3日,省纪委监委已发函认可。

61.关于“党工委、区委领导班子和部分个人述职述廉未报告巡视整改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四大家”领导在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报告了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62.关于“未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未将部分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巡视整改监督专班。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督促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路线图”和落实“时间表”,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制定《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监督工作的提示》,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对责任单位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已督促巡视整改重点单位党委(党组)针对巡视整改工作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举一反三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四是已明确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2023年度区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定不移抓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政治担当。

二是坚持不懈抓后续整改。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始终如一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坚持标准,紧盯不放,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销号。把后续整改工作列为督查、巡察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对问题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清零见底。

三是坚决有力抓成果运用。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区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健全完善各项体制机制,持续放大整改效应。锚定争当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主战场排头兵这一定位,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以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18日至8月8日。联系电话:0714-639800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邮政信箱: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金山大道189号;电子邮箱:KTQZZBS6398001@163.com。


中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中共黄石市铁山区委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