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铁山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

日期:2023-12-29 18:52 来源:    

索引号000014349/2023-98692 主题词
发文单位区环保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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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铁山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 年修订版)>的通知(鄂环发〔2022〕1 号),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 年修订版)》的通知(鄂环发〔2022〕1 号);

      2、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