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仁镇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我镇信息,现结合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汪仁镇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镇工作动态、职能调整及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镇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1.机构职能:镇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信息、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2.政策文件:以镇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政策解读。
3.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安排与总结。
4.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
5.民生服务: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与服务。
6.基层治理: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屏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本镇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一)申请表获取
申请人可到汪仁政府党群服务中心大厅领取《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公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登录“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
(二)申请提交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时需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汪仁镇党群服务中心大厅指定窗口当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信函申请: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信封需注明 “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流程
1.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单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说明补正事项和合理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2.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若申请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将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 号) 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3.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开铁区汪仁镇镇北路1号汪仁镇党政办。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3.联系电话:0714-8660002(汪仁镇党政办)。
4.邮政编码:435009。
四、监督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未按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或对信息公开申请未依法答复处理的,可向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黄石经济技术开铁区汪仁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公民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