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1.领导及分工情况;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
3.规范性文件;
4.规划计划;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取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屏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电子版申请表,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关受理机构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金山大道189号;
邮政编码:435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6398045
电子邮箱:3413067758@qq.com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