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对2024年度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资源交易中心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账务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7月完成以上3家单位的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近年各单位财务工作逐步规范,此次检查中仍发现存在财务制度执行力不够、附件缺失、审批不规范、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到目前为止,已对单位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回复。
特此公告
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2024年8月20日